对于丢失《职业资格证书》需要补办的持证人,现将有关业务流程说明如下:
1、因政策变化,国务院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将绝大部分职业资格工种取消,以前考取的《职业资格证书》(焊工除外)丢失后将无法进行补发,但可以到发证机构开具证明信。
2、开具证明信首先到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http://www.sdosta.org.cn/,只有在网站能查询到证书信息才可以联系开具证明信。
3、发证机构是“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”的请到: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大厅A7窗口办理,电话:0531-81286712。发证机构是其他地市的,请到相应的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。